事项名称: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
受理范围:APEC商务旅行卡受理行业范围包括加工制造、货物贸易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企业。受理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资质审核项目原则上保留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上年度纳税情况和员工人数三项。
1.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材料: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进出口类企业,进出口额原则上不得低于10万美元;其他行业可将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以及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2.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公司上年度纳税情况为“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员工人数: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进出口类企业员工人数需50人以上(含);其他行业需10人以上(含)。
原则上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企业所有人出资证明等作为判断申请人与企业间关系的依据。异地缴纳或代为缴纳社保等情况,申办企业提供其他相关佐证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予采纳。申请人入职年限须在6个月以上,护照有效期为1年以上。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APEC卡新办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办企业出具的申办公函(包括企业性质、企业简介、员工人数、纳税情况、与哪些APEC经济体有贸易往来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与APEC经济体的贸易往来证明材料,如进出口报关单、贸易合同等;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五)《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需粘贴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1张,表内签字栏要求黑色居中,不得压框;
(六)申请人的个人履历(申请人签字栏必须签字确认);
(七)申请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满1年以上(护照原件核对后归还)国有企业人员持因公护照申办,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持因私护照申办。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人页复印件;
(八)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个月内有效);
(九)申请人半年以上参保证明原件,需注明缴纳社保费用的企业名称;
(十)电子版资料发邮箱APEC_fohb@163.com
1.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宽高比为3:4 宽550像素 、高733像素最佳;
2.签名电子版,白底黑字、JPG格式,宽高比为2:1。宽300像素、高150像素;
3.护照彩色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要求小于2048kb;
4.APEC申请人员基本资料表格(以zip格式压缩pdf文件);
5.申办函word版本;
6.开发票所需企业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地址,账号)。
APEC卡换卡申请材料清单
(一)如出现旅行卡丢失的情况,可申请补卡。此类型更换APEC卡除新办申请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出具的补卡函、旧APEC卡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或APEC卡遗失登报申明);
(二)如出现旅行卡破损或旅行卡关联护照丢失、旅行卡关联护照签证页满、旅行卡关联护照过期等情况,可申请换卡。此类型更换APEC卡除新办申请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出具的换卡函、新旧护照复印件及电子彩色扫描件、旧APEC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企业用户完成线上系统注册(详细操作见《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新系统操作提示(企业用户)》)。
2、企业用户登录系统,进行表单填写、上传材料后,提交申请。
3、申请企业准备线下审核材料,交至外办出入境管理科。
4、出入境管理科对材料齐全的报批件进行受理登记,签署初审意见。
5、分管副主任审核。
6、主任审批。
7、转文上报省外办。
8、省外办线上、线下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缴费。
9、缴费审核通过后,省外办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核。
10、外交部领事司审批后,报ABTC成员审核。
11、ABTC所有成员审批后,完成制卡。
办理地点: 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中共黄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4-635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