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因公出国签证办理
设定依据:外交部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对签证的相关规定
申请条件1.申请团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其签发的任务批件及有效的因公护照;
2.申请资料齐全且准确无误
办理材料: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若出国目的为培训,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培训备案件);
2.因公签证个人资料表;
3.有效的因公护照(入境时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4.邀请函、派遣函、照片及相关材料等(视各国要求而定);
5.各国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表应打印并签字)。
办理流程:
1.因公签证窗口受理签证相关材料;
2.内部审核后打印照会,确认签证材料齐全后将材料打包密封;
3.审核完毕的签证材料通过政务专递送往北京,并分别递交至外交部或各国驻华大使馆办理(武汉领区办理国家参考以上步骤);
4.在省外办领取获得申请签证后的护照
办理地点:湖北省委外办外事服务大厅负一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
联系电话:湖北省委外办电:027-87811321-2248(护照签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