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函(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邀请来华必要性及事由;被邀请人基本情况:领队职务及单位名称,被邀请人数,来华时间,申请来华次数(1次、多次),停留天数等(最长不超过180天)。申请函由负责人签发,有文号,盖单位公章。
2. 要求邀请主体出具保证书(模版1)
说明其与受邀人的关系,并担保受邀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得到有效保证,将敦促、监督受邀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3. 邀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如: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4. 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与受邀方的业务关系证明
如:往来文件、信函、邮件记录或者近期相关经营活动证明(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购销合同、海关出口提单)。
5. 邀请单位出具的系统外邀请函
6. 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如有来华记录提供签证记录复印件(按名单顺序)。
7. 在华日程(写清楚具体的时间,活动范围,陪同人员)。
8. 邀请外国人来华信息收集表、外邀申请总名单表、外邀入境填报表(同时需提供电子版本,表格在网站下载资料处)。
9.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有关材料范本(模版1)
担保函
我单位拟邀请XXX(单位,说明关系)XXX等一行X人(名单附后)于XXX年X月X日来华进行XXX,在华停留XX天。本单位对本次邀请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对以下事项进行担保:
1. 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已得到有效保证;
2. 我单位将敦促并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3. 我单位保证被邀请人如实遵守申报日程访问,按时离境。
邀请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
办理流程:
申请需按照属地管理权限逐级申请,大冶、阳新企业分别向属地外办申请,再由大冶、阳新外办向黄石外办申请,各级外办对邀请单位视具体情况进行实地审核。
1、出入境管理科对材料齐全的报批件进行受理登记,签署初审意见。
2、分管副主任审核。
3、主任审批。
4、审核、制作邀请函。
5、邀请函扫描件推送使领馆及转发申请单位。
办理地点:黄石市委外办(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团城山公园旁边)
联系电话: 0714-635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