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外发〔201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跨地区、跨部门(以下简称双跨)团组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原则
1.严格实行双跨团组计划指标管理。按照黄办发[2009]01号文件规定,由各单位在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单位下年度拟参加双跨团组的因公出国计划报市外侨办,由市外侨办在省外侨办核准的全市党政干部年度出国人数指标总量控制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全市参加双跨团组人员指标,并报经市委外事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双跨计划指标内严格审核各相关单位参团任务。没有申报计划的单位,市外侨办原则上将不受理其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国申请。
2.严格实行双跨团组经费预算管控。按照黄发[2014]13号关于“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审核制度”的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三公经费管理要求,结合出国计划确定年度出国经费预算总额,并在总额内严格审核各单位包含参加双跨团组在内的因公出国经费指标,强化预算管控。
3.严格实行双跨团组预审制度。在办理出国任务审批手续前,由参团人员所在单位填写《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国预审表》(附表,以下简称《预审表》),经市外侨办和市财政部门签署预审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批。
三、预审流程
(一)参团单位向市外办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参团单位申请报告
2.组团单位通知
3.出国人员报名表
4.《黄石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表》
5.《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国预审表》
(二)市外侨办根据全市年度出国计划指标(主要是双跨团组计划指标)使用情况、该单位年度出国计划申报情况以及参团出访的必要性等,签署预审意见。
(三)市财政部门根据全市年度出国经费预算总额使用情况及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签署预审意见。
(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签署意见。
(五)市财政部门根据市领导意见,在《黄石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市外侨办按黄委外[2013]01号文件规定正式启动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审批程序。
附件:黄石市党政干部参加“双跨”团组因公出国预审表
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黄石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