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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任务批件和通行证办理指南

来源:中共黄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4-18


事项名称: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和港澳通行证

设定依据:中央有关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

申请条件:因公赴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一)请示件或公函

须有签发人,文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单位公章;

()出访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务);

()日程安排

()邀请函复印件及译文

邀请函必须真实可靠,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经授权邀请人签署;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

()因公赴港澳申请表(需有派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同级财政批复(仅党政);

(八)申办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因公出访告知事项(由团长签名);

(十)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办理流程:

1、市委外办受理。

2、报省委外办审批。

3、领取批件和通行证。

联系电话:

出入境管理科:0714-635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