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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韩国使馆提醒来韩中国游客谨防“低价团”

来源:领事服务网      时间:2019-04-24

近期,驻韩国使馆处理多起因“低价团”强制购物引发纠纷的领保案件。部分国内旅行社推出超低价团体旅游产品招揽游客。韩国物价水平较高,但一些韩国三四日游产品报价1千元人民币左右,明显难以支付在韩多日的食宿交通费用。游客参加“低价团”后,导游往往通过诱导、强制游客连续多日购物获取回扣,如游客不予配合,便易出现导游“甩团”,引发纠纷,极大影响旅游体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为确保您在韩旅行愉快,驻韩国使馆提醒您:

一、参团前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报价、合同等具体产品信息,选择报价合理的旅游产品,要求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在合同中体现,签订正规合同并严格履行。在出行期间应对合同内容心中有数,记住旅行社、领队姓名、电话及导游证号码。

二、如合同中明确标有购物或自费项目等内容,请提前向旅行社了解具体信息,谨慎做出选择,以防强制消费。

三、如出现旅游纠纷,可依据合同违约条款提出索赔等要求,通过中国旅游网络投诉举报平台(ucomplain.12301.cn)或直接拨打旅游投诉热线12301进行投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