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纲要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十三五”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黄石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黄石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更新发展理念 谱写全面小康新篇章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黄石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常态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奋力开创黄石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新局面,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迈向现代化特大城市。
第一节 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牢牢把握“三维纲要”,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全市生产总值跨越千亿元大关,达到1228.10亿元,年均增长10.3%,人均生产总值突破7700美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元,年均增长1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4813亿元,年均增长25.0%,建成亿元以上项目861个。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工业总产值1948.02亿元,百亿元产业由4个增加到6个(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制造、建材、食品饮料、医药化工);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39.66亿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湖北黄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获批。县域经济长足发展。大冶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并实现“四年四进位”,阳新县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县域经济进位奖,全市6个乡镇进入全省“百强乡镇”。
产业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食品饮料、化工医药等优势产业成长为百亿元产业,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基本关停全市所有“五小”企业,轻工业占工业产值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达到15.9%,资源产业占工业比重下降2.34个百分点,被列为全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市。
市域一体化格局逐步形成。“南向融合、东西开拓、环湖建设、沿江发展”四大工程全面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引领城市发展从环磁湖时代迈向环大冶湖时代,形成黄石、大冶、阳新一体化发展格局。以建设黄石工矿废弃地综合利用试验区为契机,启动了黄石的“西部大开发”。沿江开发加快推进,棋盘洲新港一期建成开港。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达到61.3%,比“十一五”末提高4.5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得到巩固提升,五年累计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356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0.24公里,综合交通网总规模达到7348公里,大广、杭瑞、黄咸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通车运营,武九客专、黄阳一级公路、大冶湖特大跨湖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棋盘洲和武穴长江公路大桥获国家核准批复。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增城市道路785万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173公里、污水管网249公里,新建改建供水管网249公里,新建天然气管网370公里,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12标台。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完成农田水利投资27.85亿元,解决59.54万农村居民和25.9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县乡等级公路177公里,建设通村公路1708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通客车,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改革、大部制改革、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国有企业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共承担40多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任务,破解资金不足、土地瓶颈、市场化水平不高等制约发展的问题。市场主体达到21.7万户,基本实现三年翻番,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分别达到724家、237家。对外开放更加深入,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9.34亿美元,年均增长8.1%;累计出口64.6亿美元,年均增长22.8%,出口市场发展到144个国家和地区,创建了服装、黑色金属材料2个国家级出口基地,被评为“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沿江开放开发加速推进,园区开发面积达到143平方公里,经济总量占全市的80%,全省地级市首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行。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统筹推进“五城同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功创建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省级森林城市,被纳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获批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2个镇(街办)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8.4%,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完成植树造林45.92万亩,新建城市绿地249公顷。“四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整治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460家,一批重点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实现100%达标,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举办两届园博会并顺利申办省首届园博会。
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536元、12004元,年均分别增长10.6%、13.3%。扶贫攻坚力度加大,五年减少贫困人口8万人。累计投入94.02亿元,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82464套,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累计新增就业35.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4%以内,全市“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市直城区新农合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轨,全面实施了新的医保政策。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学前教育快速普及,5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水平得到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成功承办2012年乒乓球女子世界杯赛、201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和2015年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赛事,获2018年第十五届省运会举办资格,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免费开放。“三网融合”加快推进,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医疗救治等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乡镇基层卫生医疗条件全面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富有成效,涌现“时代楷模”刘伦堂,黄石市、大冶市分别获得全国地级、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法治黄石、平安黄石建设扎实推进,杜绝了重特大伤亡事故,应急救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档案、民防、科协、无线电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正处在转型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结构不够优,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要素聚集不足、创新驱动能力较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不足,特别是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不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改革举措落地需要下更大功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开放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常态要求,办事效率不高、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相较于发达地区而言,我市既面临着壮大规模总量的压力,又面临着调结构转方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艰巨任务。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在总量进位、结构优化、动力增强、矛盾化解、短板补齐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深度调整期,在曲折分化中缓慢复苏,国际发展环境总体好于“十二五”时期。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进入以新常态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正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黄石经济转型升级既面临宏观环境的倒逼压力,又面临多重叠加的重大发展机遇,总体上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全球看,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突破,将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增长空间和机会。从国内看,中央作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有利于我市加快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更大范围扩大开放、配置资源;继续实施主体功能区、促进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资源型城市转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独立工矿区转型等区域发展战略,将为我市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带来巨大需求,将为我市经济增长提供新的重要动力。从全省看,我省继续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推进“两圈两带一群”和“一主两副多极”建设,明确黄石打造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战略节点的战略定位,将对黄石转型发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从自身看,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转型发展在经历了阵痛后逐步焕发新的活力,特别是随着大冶湖生态新区加快建设、沿江开放开发加速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快速成长,必将全面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升级的巨大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纵观大势,“十三五”时期是黄石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开拓期,是黄石加快发展“黄金十年”中的“足金五年”。黄石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区域性、阶段性特征已彰显出新的发展潜力、韧性和空间。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机遇,保持战略定力,竞进提质,积极引领新常态,奋力开拓转型发展的新境界。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市,坚持扩大开放,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城市深度转型,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功能,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204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7年实现如期脱贫,到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十三五”末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多元化产业体系全面建立,区域性中心功能全面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特钢和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生命健康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成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物流中心、消费中心、金融中心、大数据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在区域发展中的首位度显著提高。
——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抢抓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立足鄂东、支撑湖北、辐射长江中游”的思路,构筑内陆沿江开放高地,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打造长江中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基地和长江经济支撑带的重要增长极。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五城同创”为载体,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森林城市和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市、全国文明城市。
三、具体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力争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分别突破2500亿元、1000亿元和2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3%(按可比价计算)、12%(按可比价计算)、15%。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过万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多元化产业体系全面建立,服务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47%、2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
区域性中心功能全面增强。到“十三五”末,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超过1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5%,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城市辐射带动和高端要素集聚功能显著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阳新县成功摘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年均增长13.5%。高质量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取得实质进展。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感明显增强。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业遗产为世界文化遗产。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36%,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水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空气优良指数天数明显增多,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市。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政府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试点工作取得制度性成果,形成有利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要实现以上目标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维纲要”,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以理念更新破解发展难题,以战略定力汇聚发展动力,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毫不懈怠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不断开创转型发展的新局面。坚持生态立市是解决城市转型最突出、最根本矛盾的现实抉择,也是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把生态立市写在发展的旗帜上,强化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产业强市是推动黄石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根本支撑,必须全面提升产业创新力、集聚力、竞争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筑牢黄石发展基石。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是城市转型发展必由之路,必须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地朝着大而强、大而美、大而优的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
第二章 实施创新驱动 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
第一节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面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一、健全技术创新机制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发展壮大创新型企业队伍,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60家。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或校企共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10家以上,壮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规模。建立健全企业研发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科技专项,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建立健全校地、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引导在黄大专院校围绕产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支持湖北理工学院科技产业园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依托科协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推进科技项目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争创“全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市”。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提升园区创新能力、产业培育发展能力和要素带动能力,争取将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为国家级高新区,湖北黄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加强与武汉的科技对接,推进在技术共享、人才培养、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承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加速推进中国光谷·黄石产业园建设。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以成果转化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力争每年推动60项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及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推进机制,发挥中科院育成中心黄石中心等平台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建中试基地。创新科技融资模式,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市场定价机制和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享机制,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争取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在黄石设立分中心。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成长工程,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和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第二节 打造创业创新高地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完善创业创新制度环境,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新热情,力争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创新空间10家,将磁湖汇众创空间建成全国一流的众创空间,把黄石打造成为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家。
一、构建创业创新支撑平台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按照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要求,整合创新创业资源要素,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为主力,以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校为载体,培育构建一批众创空间,着力打造黄石·磁湖汇众创空间,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创业咖啡、创客梦工厂、We+青年创业社区、创业学院等新型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批连片创业街区、园区。鼓励发展生活性服务众包,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优化传统生活性服务行业组织运营模式。设立众创空间公共服务中心,充实完善“创业帮扶接力棒”工作机制,组建创业专家志愿服务团队,为进驻众创空间的团队提供技术和市场开发指导等创业服务。拓展创业创新融资,鼓励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
二、加强创业创新政策支持
完善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集成和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壮大创新创业群体,鼓励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黄创新创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登记注册“零成本”、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准入“零障碍”等制度,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加强创新创业扶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建立多元化的创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创新创业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培训活动,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
三、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
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推动创新创意转化为创业活动。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加强各类媒介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提升全民创新意识,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第三节 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人才数达到1000人。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按需引才、以用为本”的理念,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围绕全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实施“新兴产业人才扶持计划”,大力培养引进一批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柔性流动相关政策,实施“东楚英才计划”,多渠道引进省市外及国外高层次人才。盘活用好在黄高校院所现有人才资源,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扩大数量、提升职业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加快培养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制订实施企业职工素质工程发展规划,培养选树一批具有突出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城工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干部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服务人才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形成有利于人才长期稳定发挥创造才能的环境。健全人才知识价值导向和市场化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清除人才流动障碍,完善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体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创新人才开发、股权激励、科技金融、项目扶持等制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构建人才发展平台,加强人才创业基地、科技园区建设,引导各类人才向“洼地”聚集。完善人才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和中介服务协会。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服务,加快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小区,优化园区用工和生活环境,切实帮助解决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积极推介各地人才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
第三章 全面深化改革 形成活力高效新体制
坚持市场决定取舍,扎实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职能转变、效能提升。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改革,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着眼于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制定政府“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基本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职责,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发挥“大数据”对改革“精研判、优决策”的作用,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决策咨询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财政预算效率,建立科学、高效、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机制,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第二节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深入推进产权制度、要素市场等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运行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一、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深化国企、农村等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分类推进国企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快国有老工业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公司制股份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农场和供销社体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培育新生代企业家,壮大企业家队伍。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
二、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推进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力、技术、资源、资本等有序流动,依据市场规则、市场竞争、市场价格优化配置。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破除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歧视,反对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办法,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合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工业用地配置方式,引导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建设用地。着力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重点增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供给侧改革,实施支持企业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的行动计划,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市场主体供给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补贴措施和规章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以基准价格为核心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执法力度。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大冶市、黄石港区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利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诚信文化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人才培养、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六大工程”为载体,加快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电子商务、金融证券、招标投标等领域,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建立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广泛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乡村、诚信社区、诚信学校、诚信机关等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增强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提升全市文明程度。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