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以免影响报批进度:
1. 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出国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出生年月填写与身份证一致,如果组织部门认定的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需申办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政治面貌如实填写,没有写“群众”。是否涉密及健康状况应如实填写。
2. 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一栏,应写到单位具体部门、具体职务职称,有多重身份的要写全面,有教科研学术(专业技术职称)身份的需一并明确。企业人员没有具体职务写职员、工人、工程师等,不可不填。
3. 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一栏,主要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子女,家庭成员的政治面貌都需要填写,没有政治面貌请写“群众”;近期是否出国指近一年出国记录,没有写无;家庭主要成员的工作单位可以只写单位名称;如家庭成员已经退休或者无业,“工作单位、 职务及居住地”一栏中填写具体家庭住址。是否取得外国国籍和永居请按实际情况写“是”或“否”,不可不写。
4. 填写 “在团组中拟任职务”一栏,团组第一位成员填“团长”,其他人员填“团员”。一人团组本人为团长。组团单位应据实填写。
5. 填写“出国任务、所赴国家(地区)及停留时间”一栏,时间需要填写到具体出访年、月(除公务安排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跨月),不具体到日。应如实填写出国(境)任务、出访国家和在外停留天数,并分述每个国家或地区停留天数。如果是一年多次往返需要注明多次往返。
6. 填写“出国任务审批单位”:是指出批件的单位,没有外事审批权需要报省外办的团组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有自主审批权的单位如实填写审批单位名称,如武汉大学填武汉大学,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参国家烟草局的团组填国家烟草局。
7. 填写“最近一次因公出国时间、所赴国家及任务”一栏,应如实填写,没有请写无,不可不写。
8. 填写“人员派出单位意见”一栏,负责人签字需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或者盖负责人签名章(注意本人不能签发本人),不允许使用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名后的复印件;单位盖章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盖党委章或组织人事部门章。省管干部须报送省委组织部加盖备案专用章。
9. 如出访审批时间与组织备案时间月份不相符或增加、更改在外国家、在外停留天数、职务调整等等,需重新履行政审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