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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时间:2016-07-14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单设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对外交流、外事管理、侨务管理、港澳事务管理等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侨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 

2、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及港澳文件,承办市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事宜,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协助办理护照、签证和其它有关证件。 

3、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管理黄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4、办理和参与本市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负责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管理和涉外事务中反恐防恐工作,负责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5、统筹、协调本市华侨和华人工作;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处理涉侨来信来访、捐赠、回国定居安置和侨务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负责有关港澳事务的处理。 

6、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黄石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政府外侨办内设5个职能科(室)及1个直属单位。即:综合科、国际交流科、出入境管理科、侨务及港澳事务科、领事及外国专家科和一个黄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参公群团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车辆情况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核定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参公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6人,离休2人,退休16人。

公车改革后,我办保留应急公务用车1辆。

二、2016年经费预算说明

(一)预算构成:2016年经费预算430.34万元。

1、基本支出410.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95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12万元、侨务工作经费3万元、外国专家工作经费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24万元,具体为: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⑵公车运行费 4 万元;⑶公务接待费10.24万元。

 

                                                                      2016年7月12日